(1)深超总DU09-03地块面积为11833.61m2,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二道与深湾二路交汇处东南侧。项目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,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,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范围面积为11833.61m2。
(2)项目地块原为滨海滩涂,约2000年填海造陆成为空地,自从2016年至今主要为项目部。填海造陆工程填土填石来源于塘朗山和安托山,塘朗山和安托山均为原始自然山峰,填海造陆工程填海填石不存在潜在污染;项目部均为临时板房,搭建过程中仅是简单平整,无外来填土及土方外运,设有临时办公生活设施,不设建筑材料加工场地,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,不涉及建筑垃圾等堆放,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因此,项目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
(3)相邻地块原为滨海滩涂,约2000年填海造陆后闲置。自2016年开始陆续开发利用,主要为项目部、道路、写字楼及在建商厦,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。相邻地块填海造陆工程填土填石来源于塘朗山和安托山,塘朗山和安托山均为原始自然山峰,填海造陆工程填海填石不存在潜在污染;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,不涉及建筑垃圾等堆放,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因此,项目地块相邻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
(4)根据污染识别结论,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潜在污染源,项目地块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潜在污染源,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。
(5)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。